所不同的是,《简编》是对西方人讲的,其中更多地讲出了中国哲学的特点。
但是,我们由此能不能得出结论说,《易经》是一部天人目的论的神秘主义著作呢?我认为不能这样说。在一个农业社会中,四时的循环变化对于人的生命活动是非常重要的,当人听到雷声的时候,就意识到生长季节的来临,万物将开始复苏。
所谓主体思想,就是重视主体即人在有机整体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,甚至意识到主体在实现天人合一方面能起到决定性作用。从各爻辞可以看出,观察者的出发点、观察方式和观察对象不同,其结果也就不同。阴阳、刚柔作为自然界的基本性能和要素,在其相互作用和联系中形成天地万物的无穷变化,也就是形成自动自组的有序化的功能系统,并不需要神秘力量的推动。这类例子说明,《易经》具有天人目的论思想。恒卦则从两方面说明了这一主体特征。
神秘主义固然是《易经》思想的一个特点,但不是它的唯一特点,甚至不是最主要的特点。所谓成之者性也,是指人能成就其善性而言。践形完全是主体的实践活动,由心而身,心身合一,表现在形体的各个方面,睟然见于面,盎于背,施于四体,四体不言而喻[10]。
意是直接决定实践的,而实践是实现圣人境界的根本方法。但禅宗认为即作用即本体,即本体即作用,是谓体用一如。这些都是中国心灵哲学所取得的成就,为现代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。他认为,中国的儒教以适应现实为特征,缺乏超越的理想追求和宗教追求。
三、自我超越的实践意义 作了以上概述之后,就会提出一个问题:中国的心灵学说及其超越思想有没有实践意义?有什么意义? 心灵问题是古今哲学家们共同关心的问题,中西哲学家们都有他们的心灵哲学,实际上他们所讨论的是一个永恒的主题,但着眼点却并不相同。这同现象学所说的意向也不相同。
中国哲学把意向、意志看得特别重要,从而形成自己的实践哲学。[2] 这些看法都是以西方宗教与哲学为参照,进行比较之后得出的结论,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,但是并不能说明中国哲学的全部特点。这便是中国的天人合一之学。[5] 牟宗三:《心体与性体》《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》。
总之,中国的心灵哲学是一种自我超越的哲学,它在解决人类精神生活、提高心灵境界方面,具有永久的价值和意义。这样看来,它的现代意义是明显的。道家以道取代了上帝,而道内在于心而存在,经过神明之心的作用,即可实现道心。中国的心灵哲学没有从分析或实证方面解决人的情感、意志、直觉、体验等问题,说明这些不是分析或实证方法所能解决的。
在这个问题上,我们不仅需要历史意识,而且需要超越意识,不能把一切都看成是历史的、过时的。它所关心的是,如何体验人生的乐趣,实现人生的价值。
程颢说:所以谓万物一体者,皆有此理,只为皆从那里来,人能推之,物则气昏推不得,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。后者则以坚守主客、内外的界限为特征,因而是相对的。
[11] 他把意志、意向的主体实践特征说得更加明确了。通过这样的心地工夫,使心有所正,意有所诚,便能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。心灵创造的结果,就是建立一个超越的精神世界,也就是精神境界。于是,心的超越意义就更加突出了。上体验所得,不过它需要放开心胸,不要从自家躯壳上起念,即不要从一己的情感需要出发,而要把自己放在万物中一例看,这样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。体验固然是一种心灵活动,但不完全是主观的,它有普遍性与超越性的意义。
……此心即与天地无异,不可小了佗,不可将心滞在知识上,故反以心为小。体验并不需要理论的论证,也不需要客观的证据,它是心灵自身的内在感受,是自证自明的。
承认道德价值来源于心灵的不断创造,并经过自我修养,能够完成理想人格,实现自我超越,对越神明,无愧于心。由于道是普遍绝对的、永恒存在的,因此,与道合一的道德心也具有普遍绝对的意义,亦可称之为宇宙心。
中国心灵哲学所讲的,大都是美学体验与道德体验,其中也有宗教体验。从心灵的自觉而言,它又是一种体认。
心之本体固然是存在之源,但毋宁说是潜在的,所谓立便是真正的心灵创造。诚本来是本体存在诚之的诚,则是功能或作用,表现为自我直觉,是一种自觉的活动。朱子说:诚者体也,道者用也。诚作为心的本体存在的本然状态(状态并非本体,它是本体的状词,表示本体存在的样态),通过思、诚之即明的心灵活动实现出来,而所谓思、诚之明,就是全体呈现的直觉活动。
手足麻痹,不知痛痒,即没有知觉,如同不属于自家所有,此所谓不仁是从个体的生理心理体验而言。意志、意向活动在后期儒家即理学家的学说中越来越居于重要地位。
有人称之为逆觉[5],意在说明它是本体认知。那么,经过《大学》的明明德以至于至善、《中庸》的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以及《易传》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,到宋明儒家的心性之学或心理合一之学,即完成了儒家的形而上的心灵境界说。
[2] 见《东方民族的思维方法》,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。儒家的正心诚意之学,就是使自己的心灵意志不受私心意气的影响,这是心灵的自我操持、自我修养。
这一悟就是心灵的飞跃,亦即超越。直觉、体验与意志、意向既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创造性功能,也是自我实现的根本方法。因为中国哲学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心灵境界,而不是发展知识。中国佛教在建立心性学说时,把觉解释为心灵的自我直觉,其中又有本觉与始觉之分。
体验是身心的自我体验,不是在身心之外的某种验证。后来的新儒家即理学家,以儒学为主而又吸收道与佛的思想,完成了人学形上学,把心灵境界说推向一个新的阶段,使固有的超越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。
道家所说的真知,也是直觉所得之知,不是什么逻辑概念的推理认识。这也就是他所说的见独。
但它同时又是一种价值认识或意义认识,所谓生命主体,不是从生物学或心理学的意义上说的,它是指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,人在宇宙中的地位、人和宇宙的关系等一类形上学的问题。中国哲学家普遍承认并接受这样一个命题:意者心之所发、志者心之所向。